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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认定王晓楠等16人具有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批复

索引号: ZDDBG193256 发文字号: 陕交函[2012]779号
发布机构: 公文时效: 有效
名称: 关于认定王晓楠等16人具有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批复
主题分类: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: 2012-11-03

西安公路研究院:

    你院《关于认定王晓楠等16名同志具有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请示》(西公研院字[2012]11号)收悉。根据人事部《关于印发〈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〉的通知》(人职发[1991]11号)硕士学位获得者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聘为中级职务的规定,同意认定王晓楠、柯亮亮、冯玉荣、刘洪辉、贾德生、李耀龙、折娟、江 黎、戈珂源、杨 晶、王 婷、徐 娜、林 东、王 华、徐 鹏、胡 苗等16人具有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。

    以上16人任职资格时间从发文之日算起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
2012年10月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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